
一、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或意识与物质)的关系问题,这是划分哲学派别的根本依据。
第一性之争
第一性之争探讨的是思维和存在何者为世界本源的问题,由此划分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大派别。
唯物主义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例如,“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体现了物质对意识的决定性作用。
唯心主义认为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意识决定物质。例如,“心外无物”就强调意识对世界的主导作用。
同一性之辩
同一性之辩探讨的是思维能否认识存在,即世界能否被人类所认识的问题。
可知论认为世界可以被人类认知,例如科学研究就是一个不断揭示宇宙奥秘的过程。
不可知论则认为世界无法被完全认知,例如休谟对因果关系的怀疑。
二、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其总特征是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联系的观点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条件性。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
发展的观点
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旧事物是指丧失历史必然性、日趋灭亡的东西。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三、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核心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不可分割。
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既克服又保留。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其发展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但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事物的发展呈现出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
四、唯物辩证法的五对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是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的反映。
原因与结果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前后相继、彼此制约关系的一对范畴。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必然性与偶然性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范畴。必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合乎规律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如此的、不确定的趋势。
现象与本质
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
内容与形式
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内容是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的总和;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方式。
可能性与现实性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可能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现实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是合乎必然性的客观存在。
五、实践与认识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实践的本质与特征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实践具有客观实在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三个基本特征。
实践的基本形式包括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实践和科学文化实践,其中物质生产实践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实践对认识起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和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错误的认识则会导致实践失败。
认识的发展过程
认识运动是一个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辩证发展过程。
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表现为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能动的飞跃;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也是更为重要的飞跃。
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具有客观性,其内容来自于客观实际。
真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在其适用范围内是正确的;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随条件变化而发展。
六、历史唯物主义基础
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的物质生活过程,主要指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社会意识是指社会的精神生活过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
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